- 发布日期:2024-08-25 16:45 点击次数:100
执行了一条“中间路线”
长安县是西北局的“四清”试点县,集中了上万人的工作队,完全撇开当地农村社队干部,整个运动由工作队领导,严重地夸大了阶级斗争形势。据说斗门公社有50%的生产队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,开展“四清”,首先要夺权。可以说,杨尚昆带着我们蹲点,工作是很棘手的,但这并没有难倒他。他以普通社员身份和当地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,非常巧妙地执行了一条“中间路线”,既达到了“四清”的目的,又没有搞“左”的一套做法伤害基层干部,这在当时是十分难能可贵的。这是如何做到的呢?在和我们一起系统回忆这段经历时,杨尚昆既讲了他当年的主要考虑,同时又实事求是地对他当年的做法做了评价。他说:
离京前,我召集去长安的同志开了一个会。根据中央的精神,主要是强调防右,但同时也指出要从实际出发,实事求是,不要带任何框框。进村后,我们广泛接触贫下中农和中农群众,听取各种意见,很快发现那里的实际情况和我们在西安听到的有很大出入。几天以后,我们就分别召开干部大会和社员大会,说明来意,宣传党的政策,发动群众搞好“四清”;同时说服了地方同志没有按照当时高举“阶级斗争”、“依靠贫下中农”和“四清”三面旗帜,先“搬石头”夺权,让干部靠边站的做法,而是责成大队党支部和队干部照常抓生产,安排好群众生活,同时组织他们学习《前十条》、《后十条》两个文件,同他们谈心,解除他们的顾虑,鼓励他们放下包袱积极参加劳动,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。我们不搞神秘的“扎根串连”,对干部也不实行“逼供信”,整个运动进行得比较平稳。
运动大体分为四个阶段。第一阶段,用40天左右时间访贫问苦,说明来意,发动群众,建立贫下中农协会,把积极分子组织起来;第二阶段,用90天左右时间,帮助干部“洗手洗澡”,进行“四清”;第三阶段,用20天左右时间,进行阶级教育;第四阶段,也是20天左右时间,进行组织建设,改选党、团支部和贫协领导班子,制定当年的生产计划和分配计划。
我在牛角大队,虽不参加工作组的领导,但是经常和牛角、中丰和沣桥三个大队的中办同志交流情况,分析形势,研究问题,统一认识,提出建议,供三个队的工作组领导参考。经过反复讨论,中办的同志一致认为,三个队的共同特点是干部虽有这样那样的四不清问题,但主要是思想不纯、作风不正,是人民内部矛盾;群众对干部的意见很多,但生产积极性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挫伤,参加集体劳动的热情还是比较高的;社员生活普遍困难,原因之一是过度强调以粮为纲,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受到限制,生产门路窄。中办的同志下去以后,普遍反映关中地区解放十几年了,生产还这样落后,农民生活还这样艰苦,心情十分不安。
总的说,在整个运动过程中,三个队都没有发生乱斗乱打和非正常死人的情况,干部没有躺倒不干,维持了正常的生产、生活秩序。运动结束时,也没有搞干部大换班,干群之间经过一定的斗争达到了新的团结。
当然,问题也是有的。比如牛角大队运动初期建立的贫下中农监督小组,在一定的范围内限制了干部的工作,实际上是夺了一点权的。有的队对犯错误的干部处理重了一些。有的队补划的地主,明显地划错了。牛角大队补划了一个地主,把他家的浮财拿出来展览,以后又开批斗会。对这件事,当时我虽有些犹豫,但却没有制止。今天回过头来看,在当时的大环境下,总体上不可能不执行“左”的做法,只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,尽可能地作一些局部变通。大体上讲,是执行了一条“中间路线”。
通过半年的蹲点,使三个队的干部、社员看到我们工作队确实是诚心诚意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,并非有意去整人。中办的同志和地方的同志一起,坚持同社员群众同吃、同住、同劳动。我进村后,住在贫农潘景连家,和赵宇田、刘吉顺住一个屋,被潘老汉引以为荣,逢人便说“我家住了一个老汉两个娃”。我们刚刚进村时吃派饭,吃饭也是扶贫。那时工作队员的伙食标准是每人每天4角钱,我们就集中使用,选那些确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困难户,去吃一个月的饭,预付12元的伙食费,他就可以用这点钱买些棉布、棉花缝制冬衣,解决过冬问题。
春节后第二次进村时,工作队自己起伙,主要是从卫生考虑,并未提高伙食标准。半年间硬是没有吃过一次肉。这种同群众同甘共苦,真正实行“三同”,而不是哗众取宠、摆花架子的过硬做法,赢得了群众的好评。运动后期,直到选出了新的贫协和大队管委会,我才向群众公开身份,群众反映,早就看出了他是个大官。还说中办的这些同志有来头,不愧是毛主席身边的人。运动结束我们撤离时,几乎是全村人出来送行,依依不舍,感情真挚。我们乘坐的大卡车开走很远了,人们还不散去。三个村的情景都是这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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